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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开征集全国“一村一品”示范村镇形象标识设计方案的公告
发信人: 坝子院外  版面: 川美总坛  浏览: 815  回复: 0
1 楼  坝子院外   发表于: 2021/6/16 13:53:20    编辑   
原帖地址:http://www.crnews.net/tzgg/147137_20210615022039.html

2021年为全国“一村一品”示范村镇创建十周年。示范村镇认定工作自2011年启动以来,目前已累计开展十批次,共认定全国“一村一品”示范村镇3274个。为进一步规范全国“一村一品”示范村镇名称使用,提升“一村一品”在全社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,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,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全国“一村一品”示范村镇形象标识(LOGO)设计方案。具体要求如下:

  一、征集内容

  全国“一村一品”示范村镇形象标识(LOGO)。

  二、设计要求

  (一)构思主旨鲜明,能直观反映全国“一村一品”示范村镇工作“开发特色优势资源,汇聚资源要素,延伸产业链条,做大做强做优主导产业,促进产业提质增效、农民就业增收”的价值理念。

  (二)构图形象新颖,明显区别于国际和国内其他同类单位的标识标志,整体视觉效果大气、简约、醒目,易于识别、记忆和推广,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整体美感。

  (三)形象标识(LOGO)体现广泛适用性,适合全国“一村一品”示范村镇在文件印发、牌匾制作、产品包装、广告宣传、网络传播等不同载体和环境应用。

  (四)设计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,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,杜绝抄袭、雷同,严禁侵犯他人的著作权、商标权等知识产权。涉及侵权行为的,均由应征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  (五)形象标志(LOGO)图案面积不小于125px x125px,提供矢量和JPG两种格式,分辨率600*600dpi以上,同时必须附以设计理念说明或内涵注释(300字以内)。

  三、征集时间

  2021年6月10日至2021年7月10日

  四、投稿方式

  (一)纸质版:请投稿人于2021年7月10日前(以寄出时间)将作品的纸质版寄送北京市海淀区翠微中里16号楼中国农村杂志社424室,收件人:霍女士,联系电话:010-68251888。

  (二)电子版:请投稿人在寄送纸质的同时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版至邮箱crnewsweb@126.com,文件名为“作者姓名(单位)+ logo征集”,邮件主题填写为“一村一品logo征集”。

  (三)请投稿人在纸质版和电子版中均注明设计人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单位、电话、通讯地址等。若是单位参选,请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
  五、评选方式

  本次活动设立评审委员会,负责制订评审细则和作品评审,指导活动有序开展。评审过程中以参赛作品的实用性、美观性、创意性和设计理念作为评判标准,严格掌握评分标准,以真实的实力和水平作为评分的唯一依据,坚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。入围的标识(LOGO)设计方案将通过中国农村网和微观三农公众号(ID:nybwgsn)等媒介进行公布。在征集作品中确定3件入围,择优确定一件予以录用。

  六、稿酬激励

  最终选取录用的作品给予5000元人民币稿酬,其余入围作品每件1000元人民币稿酬。(备注:所有稿酬均为税前金额,获得者应按照相关国家及地区的法律规定纳税。)

  七、其他事项

  (一)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,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还,投稿人须保留图片和文字原稿,以备查证。如果出现创意相同或类似的应征作品,则以收件时间来确定第一创意者。

  (二)对于入围的应征作品,著作权、使用权等相关权利全部归活动主办方中国农村杂志社所有,获奖个人或团体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。主办方享有对入选作品进行修改、再设计、注册、展示、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、使用(包括授权或转让给官方机构使用)等。应征者不再享有与该作品著作权有关的任何权利。

  (三)凡向主办单位投稿者,均被视为认可本公告所有条款,主办单位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。

  中国农村杂志社

  2021年6月9日

  (联系人:霍女士,联系电话:010-6825188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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